非法行医要担全责?法院: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医法汇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理非法行医致医疗损害的案件时,多会以非法行医认定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鲜有直接推定全责的判决情况。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在审理非法行医致医疗损害的案件时,多会以非法行医认定医疗机构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但鲜有直接推定全责的判决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月26日至27日,《医法同行·医疗法律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在山东淄博顺利开班,本次培训共有140余人参加。正式开讲前,临淄区卫健局周丽局长、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郭天勇院长莅临现场并发表开场致辞。
政府有关机关也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制度与技术并行,引导“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发展,才能更有助于切实维护广大人民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法汇讯:2019年4月13日至14日,医法汇医事法律团队联合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共同举办“医法同行·医疗损害鉴定疑难问题高峰论坛”
2018年10月1日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了医疗纠纷的风险防控管理,规定了…
药能治病,亦能致命,为防止迟发性过敏反应的发生,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用药史、过敏史及家族过敏史,对曾发生过迟发性反应的患者应严禁再次使用致敏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