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截止2024年5月11日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和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附件:1.贵州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2.贵州省职业病诊断机构
3.贵州省职业病鉴定机构
4.贵州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5.贵州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024年5月11日
(来源:贵州省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