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2024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
(2025年1月)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56万人,全年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12月份为5.1%。
一是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实施先进制造业促就业行动,推出银发经济促就业支持措施。稳岗返还、税费减免、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分类宣传、直补快办。全年向665万户次参保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扩岗资金386亿元。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出台新一轮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见习留用提前发放补贴等政策,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提供“1131”实名服务,为200多万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派4.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扎实推进农民工就业,深入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举办全国劳务协作暨劳务品牌发展大会,支持组建劳务协作区域联盟,积极培育劳务品牌,年底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305.2万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帮扶,出台就业援助意见,打包推出“两优惠、三补贴”政策,全年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15万人、困难人员就业163万人。
三是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开展。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各地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试点。全年向310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1.3亿元。
四是就业公共服务持续优化。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各地建成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全国“一库一平台”,打造“大数据+铁脚板”的服务模式。25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就业在线”平台,2024年发布就业岗位1.08亿个。高频开展春风行动等“10+N”品牌活动,提供岗位超9000万个。举办2024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活动,54.1万家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1032.8万个。
五是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落实中央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建立重大项目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推动“个人创业一件事”。
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出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文件,实施青年就业岗位开发计划,挖掘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领域就业机会,推出科研型、管理型就业见习岗位。实施2025年“三支一扶”计划。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三是推行项目化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农民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职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推行阶梯化、差异化补贴政策。
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出台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文件。加强“一库一平台”建设。开展“10+N”就业服务活动。
五是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力度。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审议通过,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等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平稳运行。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扩大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完善领取条件和领取办法。制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扩大病残津贴适用范围,统一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24年底1037.99万人参保。
二是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3%的总体调整比例,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1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为2477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年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各类失业保险待遇1214亿元。
三是基金监管和投资运营不断加强。开展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监管。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规模2.3万亿元。
四是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和退休“一件事”。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平稳运行。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深入拓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3.89亿人,覆盖98.6%人口,其中领用电子社保卡10.7亿人,覆盖75.9%人口。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障卡惠民服务季活动。完善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及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渠道服务功能,开通161项全国性服务,2024年服务40.44亿人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个人养老金相关支持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二是提高社保待遇。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积极推动集体补助规范化试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保费等社保帮扶政策。
三是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研究制定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政策,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四是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稳妥做好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五是深入实施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持续完善全国性线上服务平台功能。
三、人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落实落地。持续推动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制定实施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完善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汇集超过2900万条职称评审数据。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国际互认。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累计备案4万余家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全年超过1200万人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2000多人。发布19个新职业、28个新工种信息,颁布55个国家职业标准。
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以“博新计划”为重点的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探索开展博士后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全年新招收博士后超过4万人。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新选拔4942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制定进一步做好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工作的意见、海外人才需求指引等,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等项目。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组织开展部属高校和中央科研院所自主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试点。
三是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选拔980名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举办“一带一路”技能筑梦交流活动,促进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职业技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支持建设66个技能筑梦培训基地和19个师资培训中心。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在679所技工院校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累计培训1.88万名一体化教师。深入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四是外国专家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实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实现工作许可“一次申请、不见面审批、全程网办”,便利外国人在华工作生活。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举办博士后制度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办好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推动落实数字人才培育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能强企。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第三批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院校,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推动扩大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加强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监管。培育新职业序列,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开发。举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三是做好外国专家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拓宽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
四、工资收入分配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优化改进。2024年,江苏、浙江等12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分职业、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天津、山西等18个省份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各地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起点薪酬、工资增幅等,促进合理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水平。
二是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构筑全方位监管体系。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最低工资评估机制,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重。持续完善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大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分配指引服务。构建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在技能人才聚集的区域、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推行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推动实施技能人才起点薪酬制度。
二是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类人才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加大对科技创新骨干人员的激励。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指引指南。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6个区域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
二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扎实推进。持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推进在线诉调对接,加强裁审衔接,促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三是欠薪治理不断强化。开展“安薪行动”,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实运转。打好行政执法、信用惩戒、刑事司法等“组合拳”,2024年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2329件,将2467个欠薪主体纳入失信管理名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389件。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扎实推进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欠薪问题治理。
四是农民工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强。出台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的意见,明确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举措。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城暖农民工”服务活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制订乡镇(街道)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指引。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完善裁审衔接。制订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建设政策。开展第二批仲裁案件评查。三是深化根治欠薪。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高效处置欠薪问题,动态办结所有查实的欠薪案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持续优化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四是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开展2025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事关就业、社保、工资,看2024新成效、2025新动向
记者:姜琳、韩佳诺
设计:潘一景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