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4〕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军队有关卫生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国大型义诊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义诊活动,为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创造便利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2—28日。

 

三、活动主体

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22日,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地级市(含省会城市)、每个县(县级市)的1个以上公共场所开展1天义诊活动。要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含军队医院,下同),派出群众需求较大专科的医疗、药学、护理、康复专家,以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癌症、传染病、地方病、精神障碍等疾病及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为重点,开展健康咨询、疾病筛查、诊断、一般治疗、康复指导及心理咨询等服务,普及医学常识及相关疾病防治知识。

 

(二)二级以上医院院内义诊活动。二级以上医院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优化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动员安排本院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义诊门诊、义诊手术、科普宣教、健康咨询等义诊活动。同时,持续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提升患者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按照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参加当地义诊活动。

 

(三)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义诊工作。各地要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要求,确定省内支援关系。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和巡回医疗任务的医院要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院管理、医疗技术等相关业务培训,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具体培训内容和形式由支援医院(巡诊医疗队)和受援医院(巡诊地区)协商安排。

 

(四)深入重点地区开展义诊活动。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军队各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农村地区,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开展送医送药等义诊活动。以脱贫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为重点地区,以老年人、留守儿童、退役军人、军属、优抚对象、救助对象、防返贫重点监测对象、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为重点人群开展义诊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要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关系,深入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开展义诊活动。

 

(五)义诊活动到基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二级以上医院,派出慢性病、肿瘤、儿科疾病、传染病、地方病、精神(心理)等领域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义诊活动。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等为载体,通过跟班教学、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培训,推进分级诊疗。

 

(六)医疗服务进军营。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根据部队需求,组织地方医疗机构为广大官兵和军属提供义诊服务。军队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积极参与地方义诊活动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专家医疗队赴基层部队送医送药送技术活动。推进预防、医疗、保健、心理服务进军营、进班排,维护部队官兵身心健康,营造拥军拥属的良好氛围。

 

(七)举办健康大讲堂。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结合当地地方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开展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普及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和用药理念。健康大讲堂的时间安排要适当、讲授内容和形式要通俗易懂。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安排。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和军队相关单位卫生部门要结合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务实高效组织好本行政区域、本领域义诊活动。可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庆祝农民丰收节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举办相关活动。

 

(二)宣传总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积极传播健康知识,重点开展慢病防治、传染病防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等科普宣教,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各地要及时宣传义诊活动成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4年9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国家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