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3〕90号),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组织完成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附件: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关于2023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pdf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4年7月2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