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政函〔2024〕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 附件: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3月21日 (来源:国家卫健委)